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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針對亞洲水泥新城山礦權展延資訊揭露說明

  • 作者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 日期 2017.08.14

摘要:本會積極監督採礦行為對環境的衝擊,並公開反對經濟部在礦權法修法前夕,快速通過「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洲水泥)在花蓮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展延20年。而同時,本會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傳電信)合作「106~107年環境創作推廣計畫」。由於遠傳電信與亞洲水泥同屬遠東集團,本會基於資訊公開的核心價值,主動揭露相關資訊。

※目錄

  • 背景說明
  • 對礦權展延案的立場與行動
  • 與遠傳電信合作內容
  • 我們的自我要求及期許
  • 附錄

※背景說明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底下簡稱本會)自2000年以來,藉由環境資訊的交流與環境信託的推動,關懷環境、參與行動,以建構「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關係。

我們認為,唯有透過大多數人的關懷與參與,台灣的環境才有未來!我們也瞭解環境資訊的交流與普及是啟動環境保護意識與行動的基礎。因此,建構一個廣納志工參與資訊開放的環境資訊中心,並以此結合知識與人的力量來推動台灣的環境信託工作,保留台灣土地的活力與希望,是我們最大的願景。

本會於2007年訂定與各界公益合作原則(全文詳見附錄或https://teia.tw/zh-hant/content/14167),並依據此原則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作。由於遠傳電信以及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同為遠東集團,基於資訊公開的核心價值,本會主動揭露與遠傳電信合作之內容,並針對反對亞洲水泥新城山礦權展延20年一事說明。

※對礦權展延案的立場與行動

  對於2017年3月14日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於礦權到期前半年,礦權展限20年一案,本會秉持環境保護的立場,反對政府(經濟部)在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的情況下核可此案。尤其是在行政機關確知立法院有意修法改革的情況下,涉嫌為護航亞洲水泥,趕在立法院要求凍結展限前,快速讓爭議個案過關免受新法約制。

  本會認為此案肇因於政府的行政決策,執政黨應同負政治責任。近期有關礦權展限議題之爭議,系列報導請參見:http://e-info.org.tw/taxonomy/term/47170

  本會亦於2017年3月底加入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所發起的「撤銷亞泥非法展延,捍衛太魯閣」連署行動,要求經濟部撤銷亞洲水泥展限;並共同發起2017年6月25日「看見亞泥 搶救太魯閣」之倡議遊行行動。

※與遠傳電信合作內容

  本會於2005年即展開自然影像數位化傳播的相關工作,透過林務局及各界合作,拉近網路世代之距離。遠傳電信於2016年開始與本會合作,參與本會與林務局合作之第十屆自然生命印象「自然,在一起」短片徵件活動,以及「自然在一起,讓愛遠傳」影像推廣工作坊。

  2017年雙方合作為期2年之 「106~107年環境創作推廣計畫」。預計第1年(2017年)由遠傳電信贊助新台幣70萬元,支持本會下列5項工作:

1. 2017年「寶衛地球 讓愛遠傳」系列影像創作活動;
2. 2017~2018年綠影音創作大賽;
3. 2018年綠創作展;
4. 2017年「企業聯合百人淨灘行動」;
5. 響應「百萬綠行動」募集,號召消費者與員工一同參與綠行動。

*第2年(2018年)之贊助經費與工作細節未定。

  本會與遠傳電信所合作之「106~107年環境創作推廣計畫」,為本會依組織任務目標所規劃的長期持續性之活動,2017年起在遠傳電信冠名贊助下執行,並非遠傳電信的委辦計畫。雙方乃基於推廣公益活動的精神下,共同合作。合作過程中之文宣內容,亦並未有置入亞洲水泥等遠東集團之其他子公司等之情事。

  雙方之合作,依本會與各界公益合作(全文詳見附錄或https://teia.tw/zh-hant/content/14167)之有限比例原則,並不代表本會因本合作案而就此認定遠傳電信各項業務都符合環保理念或規範,更不擴及遠東集團轄下各企業。僅代表雙方共同透過此計畫投入環境保護工作。

  本會感謝遠傳電信對此計畫之支持,也期許台灣更多的企業除贊助環境保護計畫外,也在各項製程及投資上,投注更多努力,確保地球的永續。

※我們的自我要求及期許

資訊公開為本會之核心價值,自成立起之理監事會議資料、財務報告及捐款徵信皆於本會網站公開。自2013年起,更於年報載明各項專案執行成果及合作對象。我們長期關注國內外各項環境議題,除了議題的參與及報導之外,我們相信主動揭露可能存在的利害相關並接受各界之公評與監督,是必要的作法。

  我們長期報導及參與各項環境議題,各界的捐助與支持是持續這項工作的重要財務來源之一。我們將本著公益合作原則,謹守利益迴避及環境友善理念,持續擴大與各界的合作及參與,共同守護環境。

*本文於20170811經本會第六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定稿

※附錄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各界公益合作之原則 (https://teia.tw/zh-hant/content/14167)

  本會公益合作原則,是依據本會的理念和精神為依據,扮演協助各界保護環境的伙伴,於2007年訂定如下:

1、遵從法律原則:本會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之規範,並接受法律仲裁之結果;本會不接受任何違法之捐助或合作。

2、利益迴避原則:本會不接受菸商、色情業、賭博業(政府辦理之公益彩券除外)、軍火業等捐助與提案合作;對於本會正在進行監督之環境議題之利害相關人與企業,本會亦婉謝其捐助與提案合作。

3、環境友善原則:對於有助於改善環境之捐助與合作方案,為本會優先考量之原則。

4、排除特定人事原則:基於會務有效管理之考量,本會婉謝對於本會特定工作人員之任何捐助。

5、有限比例原則:本會接受各界之捐助與公益合作,不代表捐助者或合作對象即為環保績優廠商、機構或個人,僅限定於該合作範圍與時限之肯定與致謝。

6、資源共享原則:依據本會既有之資源與專業,提供其他環保團體與友會相關之經驗與資源,包含本會既有之網站空間、應用技術、各項環保工作之經驗。

7、捐助涵蓋服務原則: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除NGO、偏鄉弱勢對象或基於環境保護優先的條件下,均由對方付費。但基於非營利組織之公益服務精神,所收取之費用需涵蓋本會投注於環境保護之任務及其他工作,以及分擔本會提供偏鄉弱勢對象服務之需求,非僅限於雙方合作計劃之費用。

(不認同此原則者,煩請逕洽公關公司或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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