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原則與夥伴

公益合作原則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各界公益合作原則,是依據本會的理念和精神為依據,扮演協助各界保護環境的伙伴,於2007年訂定如下:

  1. 遵從法律原則:本會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之規範,並接受法律仲裁之結果;本會不接受任何違法之捐助或合作。
  2. 利益迴避原則:本會不接受菸商、色情業、賭博業(政府辦理之公益彩券除外)、軍火業等捐助與提案合作;對於本會正在進行監督之環境議題之利害相關人與企業,本會亦婉謝其捐助與提案合作。
  3. 環境友善原則:對於有助於改善環境之捐助與合作方案,為本會優先考量之原則。
  4. 排除特定人事原則:基於會務有效管理之考量,本會婉謝對於本會特定工作人員之任何捐助。
  5. 有限比例原則:本會接受各界之捐助與公益合作,不代表捐助者或合作對象即為環保績優廠商、機構或個人,僅限定於該合作範圍與時限之肯定與致謝。
  6. 資源共享原則:依據本會既有之資源與專業,提供其他環保團體與友會相關之經驗與資源,包含本會既有之網站空間、應用技術、各項環保工作之經驗。
  7. 捐助涵蓋服務原則: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除NGO、偏鄉弱勢對象或基於環境保護優先的條件下,均由對方付費。但基於非營利組織之公益服務精神,所收取之費用需涵蓋本會投注於環境保護之任務及其他工作,以及分擔本會提供偏鄉弱勢對象服務之需求,非僅限於雙方合作計劃之費用。

聯絡窗口:陳炳燕/[email protected]  (專線)070-1010-8236、070-1010-1666 #234、0926-205-139

合作夥伴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