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宜蘭縣政府瀆職違法,無視於農舍損害耕地、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事實,濫發農舍建照,對違規使用視而不見,致蘭陽平原千瘡百孔,優良農田切割破碎,農地大量流失!辛勤耕耘者,流汗低頭維護豪宅的窗外風景;炒作土地者,輕易賺取暴利而不受違規制裁。104年起,在公民的強烈要求下,一連串遏止農地農舍炒作歪風的「亡羊補牢」措施,卻又置中央現有法令於不顧,一味取巧鑽營便宜行事–既不援引正當的法令,又不明確公告違規處理的整體計畫與期程,不讓民眾知道自己錯在哪裡?需要改善到何種程度?最後寄望於民粹式的選舉為自己解套!這是助長投機者的氣焰,而讓有心守法者無所適從,更讓社會的道德良知崩壞!這樣的政府,才是社會的亂源!
農陣理事長同時是灣寶的農民洪箱沈痛表示:人民選舉是希望政府能為人民好好做事,政府政策卻變來變去,一句話就要推翻之前研擬的政策,把農民當傻子嗎?農地不斷破壞,下一代要吃什麼?
縣議員薛呈議亦表示:當政府在農地政策的主張如此反反覆覆,代表這政府根本不需要依法行政,因為法的運用是因他的需要而被自由詮釋。更哽咽表達民主聖地的宜蘭有此作為,身為民代覺得丟臉。呼籲代理縣長不要短視只看這一年的選舉近利,不要拿宜蘭土地當政治利益當籌碼,讓宜蘭的農業能永續發展,能以農業為傲。
宜蘭小農也是宜蘭人民組合成員吳紹文表示:連農業處長陳德星都辭官表達憤怒,顯示這個政策轉彎對宜蘭農地保留的現況傷害很大。從林聰賢時期的楊文全、吳澤成時期的陳登欽到陳金德時期的陳德星,到底民進黨要折損幾個有良心的事務官才罷手?!根據自由時報載,目前檯面上的縣長候選人除了無黨籍林信華以外,其他都支持退稅或不表態,這表示國民兩黨縣長候選人完全不在意農舍濫建問題的惡化。
守護宜蘭工作坊等多個民間團體大力呼籲:農地、農舍違規使用早已有中央法規做為處罰依據,縣府捨既有法令而另闢蹊徑,有為違規者護航之嫌,確實「不適法」!民團支持宜蘭縣政府退還做為保護費的房屋稅,回歸現行法令,確實執法,支持「房屋歸房屋,土地歸土地」的處理方針:
- 農舍違規的定義:依《農發條例》第18條:「…農民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前項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申請人有自耕能力、務農事實,且該土地實際農用,是合法農舍的必要條件,一旦該農地不做農業使用,農舍就失去合法資格,應該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廢止其許可,依《違章建築管理辦法》處置!
- 建築物違規增、擴建,應依《違章建築管理辦法》進行拆除。
- 建築物未依原核定的農業生產計畫使用者,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3條「廢止其許可,並通知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理。」
- 農地而非農用,在都市計畫內者,依《土地稅法》第22條之財政部函釋,改課地價稅;再依《土地稅法》第39-2條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8、40條追徵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及田賦,並依《都市計畫法》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 農地而非農用,屬非都市土地者,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40條追徵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及田賦,並依《區域計畫法》第15、 21、22條,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要公民守法,政府必須率先守法,以上才是縣政府對違規農舍與農地應該要守的法!也是民眾應該要知的法!
如何在公共利益與公平正義的前提下,合理限縮個人獲利的自由,是民主法治社會永遠的課題!守護宜蘭工作坊聯合全國各地民間團體,共同發表此份聲明,呼籲全體公民以法治社會為覺醒,勿再姑息政客,無論誰當選主政,都必須持續監督政府–依法行政!
發起團體:守護宜蘭工作坊
聯名團體:綠黨、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惜根台灣協會、台灣農村陣線、宜蘭國土調研社、宜蘭人民組合、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友善生活小舖、游阿嬤藝站、桃園在地聯盟、淡水文史田野工作室、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大肚山學會、大地旅人工作室、月見學習農園、土拉客實驗農家園、米米之音農村廣播、青天計畫2.0宜蘭反空汙行動平台、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中科汙染搜查線、美濃愛鄉協進會、旗美社區大學、宜蘭親子共學團、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持續邀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