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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精進做法」你滿意嗎?全民表達意見!

  • 作者 TEIA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 日期 2020.12.25

因應購物用塑膠袋擴大實施範圍政策,環保署將於2016/12/13日起,在北、中、南三地召開「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向、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公聽會。

為了讓台灣成為無塑之島,我們認為應儘速施行限塑政策,邀請您可藉由以下方式督促政府,一同關心、參與此修正草案:

1、實際參與公聽會。

歡迎您線上報名參與公聽會,現場發表您的意見。
(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77oDCG

北部:2016.12.13(二)14:00,文化大學大新館 4樓數位演講廳
中部:2016.12.19(一)14:00,台中世界貿易中心 301會議室
南部:2016.12.20(二)14:00,高雄岡山文化中心 演講廳

2、於環保署網頁,發表您的意見。

如果無法參與公聽會,邀請您於環保署的網頁發表意見,以下為建議張貼的意見內容,歡迎複製貼上發表。
(線上發表意見:https://goo.gl/xC9ABj

標題: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精進做法須「更精進」!

建議:

環保署署長 李應元 您好

為了守護台灣的環境、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我們準備好了!關於「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精進做法」,我們認為須「更精進」!
呼籲您,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應加強以下:

1. 塑膠袋的費用應繳至政府,並用於廢棄塑料的政策研究及相關稽查、回收或環境教育之費用。
現行購物用塑膠袋的收費制度,只讓塑膠袋淪為通路商、販賣商的商品之一,卻沒有讓這些生產、製造或通路商負起應有的責任,共同負擔環境成本。業者從販售塑膠袋取得的利潤,屬政策性得利,應繳回部分給政府,承擔相關回收、處理、政策研究、數據分析甚至相關教育、宣傳推廣等用途使用。

2. 建立長期數據紀錄,以評估限塑成效及即時因應現況調整政策方向。
我國目前連實際的塑膠袋使用量都沒有,無法即時了解民眾使用塑膠袋之情形,便無法進一步做出調整。政府應建立一個明確的計算方式並持續記錄且公開數據,以反映限塑政策的效果。

3. 擴大範圍應納入店面餐飲業、早餐店、小吃店、攤商等,或應設定目標,階段性納入以上店家。
除了店面餐飲業外,大宗一次性塑膠袋或提袋多出現在傳統市場、夜市、小吃店、攤商等使用,2006年環保署針對小吃店、攤商解禁,即已提出配套措施是以源頭課稅方式進行以價制量,並且原訂應該在2008年將塑膠袋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加徵回收清除費用。然而該解禁措施只做半套,解禁之後並沒有將塑膠袋公告為應回收,導致現行許多夜市、小吃店、賣店等還在大量使用,並沒有從源頭課稅,讓業者負擔應有的環境成本!因此我們認為應將小吃店、攤商所使用之塑膠袋需納入管制且有效稽查,或應正式啟動相關政策評估以期未來可將店面餐飲業、早餐店、小吃店、攤商納入限塑範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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