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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吸管禁不禁II ─ 政策一小步 改變習慣的新契機

  • 作者 TEIA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 日期 2020.12.25

(2019.05.08)

終於,2019年5月1日,環保署正式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1。自2019年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以及連鎖速食店,內用將禁止提供塑膠吸管,除了出廠時即含有吸管的產品外,其他飲料鼓勵內用以「直接飲用、以口就杯」為主,如仍須使用吸管,應改提供「取得環保署環保標章的生物可分解吸管」或「不含塑膠材質」的吸管。

環保署公布法案不規範生物可分解吸管及本身含吸管的產品。翻攝環保署簡報
環保署公布法案不規範生物可分解吸管及本身含吸管的產品。翻攝環保署簡報

本會長期關注海洋廢棄物議題,面對前仆後繼的海洋塑膠垃圾、全面入侵影響生物包含人類本身的塑膠危害,我們十分肯定環保署提出此項源頭控管的政策,相比原先草案,亦排除「含塑膠淋膜吸管」的使用,使拒絕塑膠濫用更加落實。

面對這謹慎小心的一步,雖表達支持,但我們仍期許環保署能夠加快步伐持續推進:

儘速納入外帶吸管的管制

考量到今年3月公聽會後,普遍意見均是希望能夠外帶內用一併納管以減少混亂,且環保署亦提到,四月時的民調顯示高達八成民眾支持此政策推動2。且目前也有部分業者內用外帶均推廣以口就杯直接喝的方式,不主動提供吸管,可見外帶吸管納管的衝擊應會低於預期,甚至反而更有利業者一次到位,調整其服務模式或是餐具類型。

因此鼓勵環保署儘快開啟評估,正式預告納入外帶吸管的管理。
好比登山者最擔心的高山症一般,我們會擔心一下拔升太快會引發不適反應,但我們並不會永遠停留在一個海拔便止步不前。

理解生物分解塑膠吸管作為過渡期的緩衝,但仍不支持作為長期替代品

環保署於此次政策明定「取得環保標章」為生物分解塑膠可使用的必要條件,此舉值得鼓勵,算是對於生物分解塑膠在台灣沒有強制認證機制的亡羊補牢。

但仍須重申,我們可以理解這是一個進程,但不能接受生物分解塑膠作為替代用品,因為形成「讓非必要的拋棄式製品繼續使用」的假象,我們並不是在尋找拋棄式產品的替代材質,而是要扭轉用後即棄的生活方式。

考量台灣回收現況、廢棄物處理困境,規劃完整源頭減量政策

環保署提出的減塑期程,雖是從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中開展,面對海洋塑膠汙染,試圖提出源頭減量政策。但台灣所面臨的,不僅僅是海洋塑膠汙染的問題,我們地狹人稠且資源有限,各項原料均仰賴進口,而使用後的物品在國際市場的眾多變數下,亦不見得能真正有效的回收再利用,最後去處便是廢棄。但在回收的假面下,民眾未感危機的大量使用,將會造成廢棄物處理的龐大壓力,我們不應讓廢棄物與我們爭奪土地、侵害空氣。

面對這樣的先天條件,我們後天應調整體質,發展更友善環境的模式,改變拋棄式的行為,而非讓其他材質成為拋棄式塑膠的替代品,繼續我們的拋棄人生。
我們鼓勵環保署,應開始研擬如何就資源消耗、環境負擔的角度來思考源頭減量機制,輔導市場、民眾拒絕拋棄式的使用行為。

最後,我們想說:

習慣的改變從來就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或許你的生活已經習慣了吸管的陪伴,但就像是緣分總有盡頭,讓我們祝福它,將它送入歷史。

而早就往下一階段邁進的朋友,或許你覺得這個步伐實在也邁得太小心、太小步,但我們還是要給自己、環保署鼓勵,我們還是往前推進了這一步。從現在開始,讓我們做給其他夥伴看,習慣的改變雖然不是太容易,但不是無法達到。在拒絕拋棄式生活的路上,我們不要拋下任何人,讓我們一起往同一個方向邁進。

環保署正式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80508102843

環保署一次用產品減量宣導網站
https://hwms.epa.gov.tw/dispPageBox/disposable/DisposableHp.aspx?ddsPageID=EPATWF

【2030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連署持續中
https://e-info.neticrm.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848

FB社團 不塑之客:各種生活減塑減廢小撇步達人聚集地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079506418766157/

註:
1. 內用一次性吸管限制加嚴 含塑貼膜、塗佈都禁 外帶仍不管
2. 內用禁供塑膠吸管7月上路 生物可分解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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