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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吸管禁不禁 ─ 「珍奶之亂」真的亂嗎?

  • 作者 TEIA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 日期 2020.12.25

(2019.04.01)

關於「吸管禁不禁」紛爭的開始,讓我們穿越到到去年(2018)六月,行政院環保署提出了「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預告草案,原草案設定於當時的一年後(2019年七月起),由「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場所帶頭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給內用的消費者使用,希望起到示範作用。

接著,「沒有吸管,怎麼喝珍珠奶茶啊?」一系列被過度簡化新聞捲起風波,模糊了立法用意。
然後(還好還有然後),幾經「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草案公聽會,總算是在相隔草案公告後的半年多,今年3月11-13日於北、中、南各自舉辦。

公聽會後,我們特意相隔一段時間,等待混亂甚或是過於煽情的報導、言論都沉澱下來
我們想好好的來說我們的想法。

此次草案方向大致如下(詳細草案預告內容請見此-2018.06.08公告版本):

  • 限制對象: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場所內提供餐飲服務之業者。
  • 限制方式:上述對象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給內用餐飲者。
但書:
行為型態:
※ 如果消費者一開始購買餐飲時是選擇外帶,而店員也以外帶的形式而提供吸管;但最後消費者回心轉意自行改到內用場所享用原先外帶的餐飲,不屬於管制的「內用餐飲者」。
吸管型態:
以下型態的吸管不在限制範圍:
※ 經認定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生物可分解塑膠」,並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
※ 以植物纖維為主體,塗佈塑膠、貼合塑膠薄膜或其他以物理方式可分離塑膠成分的吸管(塑膠成分含量限制在總重的百分之十以內)。
※ 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的商品,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

根據環保署於2018年2月推出的減塑期程,相對應的具體政策於2020年才會展開,針對環保署提早邁開減塑步伐實在是要給予鼓勵。
但上述的但書,卻讓我們看到令人擔心的部分:

1、雖然不能用塑膠吸管,但可以使用「植物纖維為主體,塗佈塑膠、貼合塑膠薄膜或其他以物理方式即可分離出塑膠成分,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百分之十」的吸管。

此項例外不禁讓人猜想這背後的理念,是指塑膠含量低於10%就可以視為沒有塑膠呢?還是認為只要可以「透過物理方式分離」就可以回收呢?

我們認為此草案最大的核心價值就是因為吸管在國內回收效益低、使用量大,從資源或是環境污染的角度來看都應予以限制。此外,若從海洋廢棄物的方面來看,100%塑膠含量的吸管與10%塑膠含量的吸管進入海中的結果差異並不大,並不會因為塑膠含量僅有10%,吸管就會消失。若再從是否便於回收的角度而言,原本單一材質的塑膠吸管都已無回收效益,又如何能期待「複合材質」的吸管可以進入回收市場呢?

而就「政策引導技術發展、產業升級」的角度來看,在技術或可製造100%天然纖維吸管的現在,實無必要也不應開此項特例,對於現況實無幫助。同時我們也期許環保署於後續針對各類免洗餐具擬定相關草案時,亦應納入此點考慮。

2、可使用取得環保署環保標章使用證書之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

草案說明表示由於考量目前一次用塑膠吸管替代材質有限,參考法國塑膠袋及免洗餐具要求改採生物基材及美國部分城市排除管制可堆肥材質吸管的管理經驗,故暫不限制生物分解塑膠的使用。

我們可以理解這是一個進程,但仍不能接受生物分解塑膠作為替代用品,讓非必要的拋棄式塑膠製品可繼續大量使用,這種用後即棄的生活方式才是更應該被調整的部分,但此點不在此贅述,這邊想說的是生物分解塑膠的先天限制加上臺灣環境的後天不良。

生物可分解塑膠雖說可分解,但實際上在特定環境下才能有效分解(相對濕度90%、攝氏58-70度、有氧環境),別說在水體中,即便是一般的環境也無法分解,因此若做為「吸管有可能成為流竄在環境中的廢棄物」的解方,邏輯上並不合理。

再說回臺灣環境的後天不良,生物可分解塑膠在臺灣並無一個強制認證的機制,目前相關標章是使用環保署的環保標章,但該標章並非強制性的檢驗標章、此外,分解一詞也被廣泛濫用,真真假假,消費者難以分別。(雖然就此草案而言,以「限制須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來避免此問題。)

  延伸閱讀:

  假「分解」真「裂解」  塑膠變成碎屑更可怕
可分解塑膠比較環保嗎? 聯合國:進入海洋仍難消化

在此我們想借題發揮,呼籲環保署及行政院相關部會,應儘快針對生物可分解塑膠在臺灣的相關制度及規範、去化管道進行通盤檢討,以避免市場混亂的狀況。

3、目前管制情境為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給內用消費者,但如消費者於購買餐飲時表示欲採外帶方式,後來消費者自行改於餐飲場所內用,則不在規範內。

由於面臨到相關罰則,因此在三場公聽會均有餐飲或提供場域的業者針對此點提出疑慮,稽查人員如何分辨在內用餐飲場所使用一次性塑膠吸管的消費者,究竟一開始是選擇外帶還是內用呢?
民眾可能也會質疑:明明外帶使用比內用使用吸管來說,更難控制會不會被亂丟,為什麼管內用不管外帶呢?

無獨有偶,筆者在2016前往沖繩參與「沖繩、台灣海洋漂流物對策交流活動」時,發現很有趣的現象:「為什麼沖繩的海洋垃圾中,吸管並不是特別醒目的項目呢?」一陣討論之後,我們找到了一項可能的原因:日本的風土民情並不習慣邊走邊吃、自然就不像臺灣有這麼多的吸管使用者在到處移動。

但環保署這個看來捉小放大的做法,其實也是有緣由的。

在目前社會大眾普遍仍習慣使用吸管的現在,與其強力、立即地禁止,不如慢慢引導民眾改變習慣,因此從「其實不見得要使用吸管」的內用環境開始限制,逐步讓民眾適應。
但沒想到看似立意良善的做法,反倒造成業者與民眾的混亂,針對此點我們分別針對業者與環保署給予建議。

對業者建議:

  • 全面淘汰一次用塑膠吸管,更換為100%天然纖維吸管。
  • 給予內用型態的消費者使用內用杯予以區分,同時這也提供了優於環保法規的用餐環境,藉此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以及企業形象。

對環保署建言:

  • 是否朝向「不分材質、不分內用外帶,凡是一次性使用均需付費取得」的方向進行。
    按減塑期程的後續階段,將會逐漸步入「以價制量」的階段,雖環保署考量此舉措將改變民眾長年習慣,因此採漸進式管制,但既然如此規劃會造成業者的混淆,不妨一次到位,朝向「不分材質、不分內用外帶,凡是一次性使用均需付費取得」的方向進行。但為避免重蹈購物用塑膠袋之覆轍,呼籲環保署應研擬仿照以空氣汙染防制基金的模式,訂定相關專法以「資源浪費、環境汙染」的概念針對各材質拋棄式物品予以定價收費,並運用此基金進行環境教育、或扶植符合循環經濟,如租借系統等相關產業建立,才有助於產業轉型、消費模式更新。

最後,我們想對每一個關心這個草案的朋友說:

習慣的改變從來就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雖然對於有心減塑或是減少拋棄式物品使用的朋友,這次的草案不盡如人意,我們在公聽會現場也聽到不少民眾表達應全面限制的想法,但政策影響的層面較廣須逐步進行。
我們也不用妄自菲薄,畢竟國際對於台灣近年推出的源頭減量政策可是給予相當高的評價

我們的目標是2030年全面禁用購物用塑膠袋、一次用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及各類免洗餐具。此次草案所邁出的步伐雖然不大,但其實已是早於原先公布的期程表,仍是相當值得鼓勵,我們也期許環保署源頭減量的步伐可以穩健、正確地走下去。

如果覺得政策走得太慢,我們現階段可以做的是…就先跑在它前面吧!別管內用外帶,今天開始練習以口就杯吧!

▶入門版:豆漿紅茶綠茶奶茶蜂蜜檸檬可樂養樂多,撕開封膜直接喝,拒讓吸管當小三!
▶進階版:自備環保杯、吸管,愛怎麼喝就怎麼喝

然後,你還有這些盟友們,讓我們集合眾人之力,讓漣漪形成海嘯,改變世界

【2030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連署持續中
https://e-info.neticrm.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848

FB社團 不塑之客:各種生活減塑減廢小撇步達人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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