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英國國會正式通過「國民信託法案」(National Trust Act), 這項立法確立了國民信託的目的,並交付信託獨特的權力以永遠保護屬於全英國人民的歷史資產。今年正 是立法100年紀念,「環境信託先鋒隊」(註)本次英國公益信託之旅的重點交流行程之一,即是拜訪英國國民信託組織位於英國斯溫登(Swindon)的中央辦公室,透過其對外關係部(External Relations)及 志工部(Volunteering)專職人員的介紹與說明,來更進一步的了解英國國民信託組織是如何透過有效的 規劃與運作來達成其宗旨-永遠為每一個人(For ever, For everyone)。
就英國國民信託法的影響力來看,其最重要的三項劃時代意義在於:
- 給予信託組織宣告土地的「不可讓渡權」,以使信託承諾其可永久看顧土地。除非經過英國國會同意, 否則無人可剝奪信託組織看管的土地。
- 明列信託的宗旨是在「推動以造福全民、土地之美與歷史資產的永久保存」,這句話具體表達了信託的 意涵即為永久性、具有保存的義務、協助民眾享受與體驗的責任。
- 規定成立一理事會,以匯集由信託組織會員所選出的代表、其它同樣是關心此信託事務的組織所指定的 專家們。

在國民信託法立法屆滿百年之際,英國國民信託組織也開始思索組織的定位與角色上的轉變,相較於過去較重視透過組織本身的力量來進行資產的維護,未來,其將尋求更多與其它組織、企業、民眾的合作機會。
在其最新出版的國民信託法百年紀念手冊“Our future-join in”,即特別列舉其組織未 來最主要的四個主題:文化資產(cultural heritage)、自然環境(natural world)、氣候變遷 (climate change)、在地食物(local food)等。透過這些與每人每日生活習習相關的議題,來吸引並創造更多民眾力量參與的管道。


註:本會組成的「環境信託先鋒隊」,在青輔會與外交部等單位的經費補助下,順利於英格蘭完成為 期14天(2007/7/27~8/10)的英國公益信託交流學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