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選擇環境公益信託作為行動方式?
一切的起因來自於:守護土地、守護永續希望。
由於傳聞國有財產局極有可能以1平方公尺100元的便宜價格,賣給國光石化公司超過2000公頃的泥質潮間灘地,建置八輕工業區,與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區共同夾擊台灣母親之河-濁水溪,因此,環保團體們決定要以比每平方公尺100元 更高的價格,買下屬於全民的資產。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疑惑:環境公益信託在台灣還沒有任何一個案例成形,甚至連「宣言信託」的公益信託方式也沒有相關案例,加上一些模稜兩可之法條規範,及民眾對於環境信託議題並不熟悉等不利條件之下,可能會影響此信託案的成功,那為什麼貿然以此行動作為守護行動號召?
這問題,也曾在發起團體之中迴盪著與討論著。
反對國光石化建置於彰化大城芳苑,除了尋求透過環保署所召開的環境影響評估方式,來否決這項破壞生態之開發案之外,非學者專家、無法參與會議的一般大眾,又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參與這項行動?
而環境公益信託提供可以一同參與的「管道」,除了是連署外,更是積極以自身意願並可負擔之經濟範圍之內,加入守護認股購地的行動行列,這一切都透過民眾自發認股守護溼地,並在透過認股的過程中,關注目前國光石化開發案的狀況,最終並讓這原屬於所有人民共同的資產的土地,是由全民的力量所共同保護下來,這是一場集體的投票與投資。
投下我們反對不當開發的一票,投資我們賴以維生的土地。
為何是向內政部申請,而非主管保育或環保的機關?
以目前公益信託法治面來看,的確是有一些較不確定的法律面向須釐清,例如:溼地之事業目的主管機關既非環保署也非農委會,那該向哪些單位申請?公益信託標的物-彰化大城溼地又該如何申請購得等等疑慮。
本次「全民認股119守護濁水溪」之公益信託行動,最終討論結果是向內政部辦理申請,由於在台灣並沒有界定「溼地」的主管機關與相關法規,但以彰化大城溼地的地理特性,其屬於海埔地,而台灣的眾多法規裡,正好有「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其第一條即說明:「為開發及管理海埔地,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特訂定本辦法。」因此,我們決定向內政部提出「濁水溪海埔地公益信託」。
政府若要放棄、糟蹋這一塊溼地,請賣給我們!
在這一年的推動濁水溪海埔地公益信託的行動中,有時會收到關心國光石化開發案的民眾詢問:倘若環評結果令人灰心,我們可以怎麼辦?
而這部分,也是我們推動濁水溪海埔地公益信託的原因。
依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為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事業或慈善救濟事業所必需者,得予讓售。然而,依據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一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基於國家建設需要,不宜標售者,得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讓售。這正是目前環保團體與國光石化公司,各自為爭取這塊彰化大城溼地的最佳寫照。
但發展石化政策,真的是國家的必要建設嗎?
我們相信,保護濁水溪口這片世上獨一無二的廣大溼地、維護台灣生物多樣性,是符合公共利益為目的之社會公益,加上當越多人加入認股行列的時候,萬萬股民的民意支持下,是保護這片泥灘溼地的最大的希望,「百萬人認購一股,其力量絕對是大於一人認購百萬股」。
一年了,我們未曾放棄這項認股行動,也請您繼續邀集更多人加入守護行列:
留下 濁水溪口 國際級海岸溼地
拯救 瀕危物種 國寶級中華白海豚
彰化海岸潮間帶是無可取代的生態系,
餵養眾生萬物,包括珍貴的中華白海豚,也包括了你和我。
八輕國光石化填海造陸,將對潮間帶生態造成無可挽回的浩劫。
日以繼夜排放毒煙的八輕,也將窒息我們的咽喉,甚至奪去性命。
為了守護濁水溪口潮間帶生態系的完整,
為了全民的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環境,
請您站出來,加入我們第二階段的認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