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商業周刊 第1234期(2011-07-13)
撰文者:李郁怡
要保持一個森林多難?
儘管信託法通過已經超過十年,台灣試圖推動環境信託的單位及團體也遠超過十個,但沒有一個成功,商人的貪念、政府的錯誤規畫、持有人的利益糾葛,都是樹林的敵人。不過,兩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吳杰峰及吳語喬,從可能被靈骨塔業者拿走的手上,搶下一塊原始林地,完成台灣第一件環境信託案。
車子停在新竹華龍村的山腳下,我們正要去台灣第一個成功的自然環境信託所在地—「自然谷」。
山谷入口處有一棵罕見的兩百年老芒果樹,枝椏伸展。從這裡進去,一.三公頃的土地,除了一間做為自然保育教室的木屋,剩餘絕大部分未開發的土地,住著鳳頭蒼鷹、人面蜘蛛、尺蠖、筆筒樹等台灣特有的動、植物。一群小朋友跟著老師來這裡體驗自然保育,就像宮崎駿卡通裡的龍貓森林,人與自然貼近。白天,學著結繩攀上老芒果樹;傍晚,盯著人面蜘蛛捕食自投羅網的飛蛾。
這裡,是台灣第一個成功環境信託案所在地。
信託法令不友善,推動者難竟其功
翻開台灣經濟發展史,經濟發展與環保文化衝突不斷,似乎找不到解決之道。
在英國,英國國民信託組織(The National Trust)運用「地主捐贈」或「人民共同集資」的概念,已保留六十萬英畝、約九個台北市面積大的土地,做為環境保育。在日本,一九九○年,日本中小學生以超過萬筆的捐款,從開發商手中搶救寸土寸金的東京近郊狹山,保育溼地、梯田與森林。
然而,環境信託在台灣卻是陌生的觀念,法令也不夠友善,舉例來說,環保團體過去在宜蘭五十二甲、 台東海岸,與彰化大城溼地想要推動環境信託,不是因為土地地目遇到保留地無法變更為信託,不然就是資金不夠,即使地主有心捐贈,光要搞懂信託法令,找到可信賴的受託單位,接手後續管理,比起單純捐錢做慈善,還要麻煩得多。
「政府做不到,卻讓兩個平凡人做成了!」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副會長遲玉堃表示。這兩個平凡人,就是吳語喬與吳杰峰。
吳語喬原來是護士,婚後在法鼓山與荒野保護協會擔任志工;吳杰峰則是杜邦光罩工程師,離開新竹工業園區後,長期擔任攀樹教練與環境保育解說員。
吳語喬做自然保育,經常疑問:今年才看到的美景,為什麼明年就人物皆非?「我有錢一定要買下土地,不要讓任何開發來破壞它。」她開始發心要買地信託。
理念觸礁,六個好朋友爭執拆夥
吳語喬打動了另外五個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合夥,他們彼此之間只做一個協議,就是六個人各出一百二十萬元,除了做為生態教育用途的木屋之外,其他地方要盡量保留山林原貌。
吳語喬開始在全省到處找地,後來找到了自然谷,「其實這裡並不是我最滿意的地方。」但後來決定購地,是因為這塊地一度傳出要被買去做靈骨塔,華龍村長非常著急,不僅遊說他們買下,還幫著殺價。
二○○六年,一.三公頃的土地,六人湊齊七百二十萬元,自然谷保留計畫啟動。沒想到,六個人合夥很快受到考驗。由於如何執行保育教育的細節沒有討論,於是埋下日後爭執的種子。
「開始朋友都說: 『信託好呀,』可是他們並不理解信託之後,做為地主,孩子是無法繼承的,」吳語喬回憶。
從地主自行保留的小木屋分配坪數(編按:環境信託鼓勵原地主可以留在當地參與管理),到保育教室的蓋法、當地保留原貌的方法等細節,都出現不同意見,合夥朋友之間開始有信任裂痕。
加上二○○九年,金融海嘯衝擊,六個朋友相繼有三人退出,只剩下吳語喬、吳杰峰和另一位地主劉秀美留下。沒想到後來建保育教室的費用又因原物料飛漲,預算追加,連同先前購地資金缺口,吳語喬與吳杰峰兩個人都再承擔了較原定多一百八十萬的費用,兩人各約出資三百萬元。
兩人散盡財產,負債也要完成信託
放棄土地所有權,堅持將土地信託捐出,對富人來說是九牛一毛,但對於自然谷的地主來說,卻是傾其所有。
吳語喬為了買這塊地,她將自己的透天厝賣了,和家人換到一個二十坪大的中古小公寓。她跟兩個兒子講,媽媽買了塊地,但這塊地將來不是要留給你的,從小跟著她做志工的兒子沒有太多意見,反而是親友笑她傻。
「有土斯有財,一般人都是這麼想的,」「所以親友會問我,『妳為什麼這麼笨?土地不自己用,要去信託?』」吳語喬表示。
講到這裡她眼眶紅了起來。然而,就算是受挫,「我的個性就是很強,決定要做了,就不要讓別人看我失敗,」她說。
吳杰峰則賣掉在竹科工作時期的股票,將原打算做退休金的三百萬元積蓄投入。吳杰峰讀老莊,外表溫和的他,從年少時,只要登山時看到哪裡被破壞了,就投書、抗議環境不當開發。將土地環境信託是他的理想,只是沒有想到後來這個理想是個小錢坑,但未婚的他,完全將這塊土地視為留給社會的遺產。
他們將自然谷信託給受託單位荒野保護協會,土地所有權移轉,債務卻是留在兩個人的身上。他們也不接受捐款,兩人認為,這是台灣第一個環境信託案例,不希望有不好示範。
即使負債也不放棄信託,為什麼?「如果我死了,這塊土地還能夠保持保育的用途嗎?」吳語喬說;「這是立遺囑也無法保證的事,」吳杰峰也認同。與捐地後原地主無法過問土地用途不同,信託後的土地,即使是政府也不能變更用途,就算受託單位破產,法律也會保護這塊土地永續。
做為觀念的先行者,雖然兩人遇到的挑戰不小,但也有貴人相助,「其實,至少還有上百人的幫忙,」兩人表示。 對環保有相同理念的朋友知道他們有資金壓力,有人為他們找活動,讓他們賺攀樹教學或保育活動演講的費用,做一點小補貼。
關於夢想的實現,他們已經度過了第一關:購買土地,完成信託,但未來仍有另一番挑戰。元富證券財富管理部信託處副理蘇筱芸表示,後續的挑戰在於,進入實際的管理階段,受託單位與地主之間能不能溝通良好,能不能夠訂出可長可久的管理架構。
傍晚,我們即將離開自然谷,入口處的那棵百年芒果樹還在等著我們。「你知道,人與樹是可以對話的?」吳杰峰笑說,雖然說來有點玄,事實上,「人在攀樹時,必須先得到樹的接納,而且身體不知不覺要擁抱大樹。」「我們希望下一代的孩子,有更多與自然對話的空間。」
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一步步去做起。「現在才是開始而已,」吳杰峰表示。兩人的傻勁能否真為台灣的環境信託案闖出一條路,還有更多的考驗在前方。